NPO法人“酒精藥物問題全國市民協會”,分析了因酒後開車而受到嚴懲的事例,發現飲酒後數小時或經過一晚再開車,被檢測出來而受處罰的較多。這是因為對酒精的知識不足而導致的結果,該協會呼籲車主飲酒一定要有所節制。
從去年4至10月,在日本全國報刊等被報導的,113件酒後開車的懲戒處分事例,詳細地調查了飲酒分量和飲酒狀況等。發現其中有41件(佔36%),是在飲酒後空出一段時間後開車被處分的;或是酒吧飲酒後,在車內小睡6小時後,開車被發現的;甚至飲酒後的隔天早晨,因超速受到盤問,被發現有飲酒嫌疑的。
原來,日本酒1杯與啤酒1瓶的酒精量大致相同。體重為60公斤的人,肝臟分解這些酒精要花費3至4小時。如果喝了3瓶啤酒的話,分解這些酒精便要花費9小時以上。所以第二天早晨體內仍殘留酒精的可能性很大。而如果體內帶酒精駕駛,自然有導致事故的危險。自以為“明早開車今晚沒事”,其實相當危險。
“酒精藥物問題全國市民協會”的山村陽一委員長說,“希望當事人和週圍的人,都能預先知道隔天早晨開車,必須絕對控制酒量。僅僅靠單純的嚴懲酒後開車,並不能減少事故,而應該普及科學知識,讓人做到心中有數。”